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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合肥股权律师网时间:2023-02-07 11:21:27
1、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一般是长期,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股东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,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。
2、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十二条,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、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无效。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、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、表决方式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,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,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,请求人民法院撤销。
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,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。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,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,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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